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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已过户,是否还能解除合同?
标签:买卖商品房,解除合同,法律依据1295    发布时间:2018-08-01
 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按理说协商一致就可以进行交钱过户了,那么过户前涨价,是否符合规定呢?

  网友咨询:

  房屋买卖已过户,是否还能解除合同?

  律师解答:

  可以解除合同,关键在于对方是否同意解除。

  如果对方不同意解除合同,又没有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这份合同就无法解除了。

  律师补充: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动属于商业风险,不能因价格上涨或者下降而任由买卖双方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约,都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律师总结:

  对于房屋的产权是否清晰、是否存在抵押、户口是否能及时迁出等问题需要设计有针对性的条款,房屋买卖过程复杂,出问题的居多,建议还是找专业律师进行解决。

本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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