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广东消费会在官方微信发布公告称:
小鸣单车的实际运营公司正式进入了破产清算程序,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押金还没有退的消费者对小鸣单车的运营公司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进行债权申报。
然而,早在去年就有用户反映小鸣单车押金难退的问题,从而引发了用户挤兑押金的情况,之后11月份,小鸣单车的CEO离职,大量员工被裁,12月份,广东省消委会以小鸣单车拖欠消费者押金等不规范的问题起诉了小鸣单车的实际运营公司。
而小鸣单车的法定代表人称:小鸣单车已经停止运营了,从开始经营到停止运营,用户大约有400万人,累计收取的押金一共8亿元左右,截止起诉前,大部分用户的押金已经退还,不过还有近70万用户的1.4个亿的押金没有退还。据说是因为没有偿还这么多押金的能力,从而决定破产清算。
从共享单车诞生到破产清算也就短短几年时间,行业老大摩拜已经被收购,创始团队套现退出,而老二OFO也好不到哪去,融不到钱,把车子抵押给阿里换取了续命的钱,不过这也就是这个市场的残酷,除了感慨,我想我们普通消费者应该更想知道的是,小鸣单车剩下的未退还押金的70万用户能不能退到押金,何时能退?
首先,我们都知道,公司破产之后虽然需要清还很多的债务,但是清偿是有顺序的,到底哪一步才能退还消费者的押金呢,我们来看一下法律是怎样解释的。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13条的规定,破产财产首先要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才能按照顺序进行清偿,那我们先来看一下最先需要清偿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都是啥?
破产费用具体都是哪些?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对于破产费用的解释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
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3、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共益债务都是哪些?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对于共益债务的解释: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最先清偿完以上两个债务后,接下来以下这些债务按照顺序进行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能退多少钱?
据资深律师称:小鸣单车的押金应该是属于动质产权,应属于担保债权,属于清偿顺序的第二级,所以剩下这未退押金的用户每人应该能分到几十块钱的押金。
作为消费者,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公司倒闭,我们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也遇到此类经济纠纷案件,欢迎在后台留下您的案件经过,我们会安排最专业的律师解答您的疑惑,维护您作为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
文章来源于网络
10分钟内回应,先了解需求,再分配律师